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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局加强冬季取暖商品市场监管
  本报讯(记者 张毅 通讯员 郑爱民)新年伊始,陕西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该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冬季取暖商品市场监管,净化冬季取暖商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冬季取暖商品市场检查,要以暖手宝、电暖器、电水壶、电热毯以及一些新型电取暖商品为重点,以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为重点区域,对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3c认证标识的立即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整改,对虚假宣传、“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通知》特别指出,电极式暖手宝存在电极漏电、液体泄漏、暖袋膨胀爆炸等安全隐患,各地要大力开展电极式暖手宝市场清查,一经发现,要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并依法予以查处。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对冬季取暖商品质量抽检,在抽样取证过程中,要加强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情况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对经初检认定的涉嫌不合格商品要在检测结果送达当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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