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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日,《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正式施行,禁放工作由原先的政府规章上升到地方法规。11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发布,对原有禁放区域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市区禁放区域由原来的376.22平方公里扩大到464.3平方公里,新增禁放区域88.08平方公里。临近元旦春节,婚庆、喜庆活动较多,为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2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图为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民警在广场向路过群众散发宣传单,讲解禁放规定内容。丁国锋 周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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