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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本报讯(记者 张毅)
12月12日,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据了解,受静稳天气影响,12月12日0时至9时,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处于中度及以上污染水平,时至6时出现了连续4个小时的重度污染。经市环保、气象部门及专家联合会商,预计12日至13日,西安市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14日凌晨为本次污染过程的最重时段,14日全天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的概率较大。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中、省关于预警等级划分的规定,结合“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的有关要求,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西安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从12月12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禁止通行。西安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城管部门将按照白天不少于3次的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冲洒水保洁作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进一步加大道路冲洒水频次,时刻保持路面湿润;每3天集中开展一次城市道路大冲洗和大擦洗活动。根据气温变化,科学调整作业方式,增加道路吸尘车吸尘作业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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