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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获“陕西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 乔刚 通讯员 张毅)
11月28 日,陕西省诗词学会授予潼关县“陕西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近年来,潼关县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立足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深入挖掘、繁荣文化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立足文化资源,编辑出版了《潼关历代战争纪事》、《潼关诗词》、《潼关风云等》、《风起关河》等文学作品;拍摄了大型抗战历史剧《兵出潼关》,编排的大型秦腔剧《清风亭》参加全国汇演,打造了“四进零距”、“一元剧场”文化品牌,挖掘包装了黄河老腔、磨女舞、古战船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立足历史遗产,开发了古城东山景区、十二连城、潼河水街等一批古关、古寨、古城、古堡、古巷;立足感知黄河文化,建好国家级黄河湿地公园、岳渎小镇、“黄河与秦岭的对话”永久性论坛等,形成了潼关魅力可触摸、可感悟的文化标识和文化名片,提升了潼关人的文化自信,增强县域文化底蕴,推动了全县文艺事业的繁荣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目前陕西共有6个县荣获“陕西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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