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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进一步规范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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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进一步规范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日前,陕西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陕西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政府剥离办和有关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仲裁机制和涉及审批事项的绿色通道,督促分离移交双方尽快达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意向,签订正式协议。移交企业要按照“三供一业”设备设施基本达标、移交后能正常运营的原则,积极与接收单位协商有关移交事宜,不把包袱甩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要顾全大局,按照双赢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维修改造要求,合理确定分离移交费用预算。
为纠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不合理规定和做法,《通知》要求,各地维修改造要从实际出发,不需要改造的设备设施,直接移交。坚决杜绝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收取接口费、碰口费,预收物业保证金,排斥竞争,一口定价,强制指定设计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扩大维修改造范围等。消防、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原则上按现状移交。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洽谈时,必须进行现场查勘,不得简单用费用标准乘以户数确定费用总额。交接双方长时间不能达成一致时,市(区)剥离办要及时介入协调或进行仲裁。移交企业要及时向市(区)剥离办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现象出现。
程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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