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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财政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 张毅 通讯员 王腊梅 冀伟华)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从大会上传来喜讯:富平县财政局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进行的,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旨在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近年来,富平县财政局在成功创建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两连创”后,又马不停蹄、全力以赴迈向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三连创”的奋斗征程。在今年创建过程中,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财政精神文明建设,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为“兴财强县、追赶超越”、“富平大发展、财政大作为”聚集了强大的正能量,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民生保障不断增强,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实现了精神文明和财政业务双促进、双提升、双丰收。
  富平县财政局将把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新起点,新征程,珍惜“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称号,戒骄戒燥,发扬成绩,再鼓干劲,切实抓好常态化创建工作,让精神文明为富平财政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力量源泉,努力为建设“三个富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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