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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寒冬送暖”行动
  本报讯(实习记者 周生来)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4月15日期间,陕西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救助管理机构要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
  陕西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把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救助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发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汽车站、火车站、繁华商业区等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在夜间时段及极寒恶劣天气情况下,要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区域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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