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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出台
陕西位列全国第5名
  本报讯(记者 庞玲玲)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近期联合发文,对31个省、市(区)2016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进行通报排名,陕西省位列全国第5名,受到通报表扬。
  陕西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级层面,以强化政府责任、体现公益性质为目标,在全国率先把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深化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改革,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1个市10个县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巩固扩大医改成果。城市层面,陕西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在2016年实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同步推进中央在陕高等院校附属医院、部队医院和国有企业医院改革,“三医联动”成效初显,体制改革加快突破,新的运行机制正在建立。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抓好10件医改实事为重点,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狠抓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在推进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两票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方面,持续推进综合医改试点省各项任务落实,取得阶段性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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