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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以群众满意度为检验工作第一标准
本报讯(记者 张毅 通讯员 郑爱民)
10月23日,陕西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认真抓好社会评价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满意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和监管部门要用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正确对待社会评价结果,把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第一标准。
据了解,今年以来,陕西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系统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激发了陕西企业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增长,三年来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4.44万户,相当于改革前陕西省历年积累的市场主体总量,截至9月底陕西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1.31万户,为陕西追赶超越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支撑。
陕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吉德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正确对待社会评价结果,认真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创业创新,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系统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加快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持续转变干部队伍作风,不断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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