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聚焦十九大 特刊
第02版:聚焦十九大 特刊
第03版:要闻
第04版:通信
第05版:汉中之窗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专刊
标题导航
十九大报告法治建设论述的六大看点
“自治、法治、德治”绘就和美画卷
法学专家:应加快推动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研究
图片新闻
我国在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
最高法追授方金刚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北京:启用机器人查处应急车道停车等违法行为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学专家:应加快推动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研究
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各国环境法典翻译出版国际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应当不断加强环境法中外学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加快推动环境法典的编译和理论研究工作。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表示,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民法总则将“绿色原则”纳入基本规定,环保立法实践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法典不是单一的法律,也不是法律的简单汇编,而应是科学系统编纂的成果,是对于法学和法律的提炼和结合,应当对法律领域根本的原则和基础性的规范作出明确。”
“法学界应加强对国外单行法、法典和综合性立法等环境法立法模式的研究和探讨。”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认为,在对环境法律体系进行初步法典化时,要设立一个更具可操作性的目标定位,例如可以先从污染立法做起,随着法典不断发展成熟,再适当进行更高程度的法典化。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洪岩表示:“我们要了解其他国家的法典是如何做的,但也需要把别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探寻出一条适合中国环境法典化的发展路径。”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认为,近年来我国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专门适用于环保制度党内法规性的文件数量很多,应当研究如何进一步把党内法规中的一些环保规定,通过法律的程序转化为国家立法,从而更好地推动环境立法和生态体制改革。
丁小溪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