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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进一步规范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
  本报讯(记者 魏建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文物局了解到,陕西省文物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陕西省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规范完善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要依托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加强学术研究,充分挖掘展品文化内涵,将代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准确传达给公众;展览内容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重点博物馆尤其是国家一级博物馆要加强自有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和规范陈列展览队伍;鼓励博物馆利用近现代文物、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等特色藏品举办专题展览,鼓励主题相似、地缘相近博物馆之间建立博物馆联盟,鼓励专门针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组织展览。
  《通知》要求,要彰显展览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合理规划展览计划,形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和错位发展的展览体系,配套做好图录编制、学术研讨、公众教育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工作;陈列展览工作要与“互联网+中华文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等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文物局重点工作相结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和新成果举办展览;陈列展览设计制作应立足自身实际,以实物为主,用文物说话,简约大方,不过度奢华,不大量使用周期短、后期维护成本高、利用率低的声、光、电等设施设备。
  《通知》强调,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陕西省内各级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区域内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展览举办单位应于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展览主题、展览大纲、讲解词等材料向所属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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