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组织“梅花公司”颠覆国家政权
彭宇华李明哲认罪悔罪
  9月11日,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彭宇华先后创建系列QQ群,拉拢被告人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员,成立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彭宇华、李明哲还分别通过网络平台与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国家基本制度的言论,通过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等方式,诽谤和攻击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两人的辩护律师分别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了辩护,并提出了建议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最后陈述阶段,彭宇华对自己的严重罪行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后悔莫及,痛心不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中国大陆的发展认识不清,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新华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