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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陕西工商出新规
本报讯(记者张毅 通讯员郑爱民)
8月30日,陕西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实施网格化管理,促进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到位。
根据《意见》,网格责任区划分为三个层次:县(区)局为一级网格,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为二级网格,辖区人员责任区为三级网格。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指导方针,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属地监管、信息共享、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工商部门职能履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服务跟进到位。
一级网格责任单位是县(区)工商(市场监管)局;二级网格责任单位是工商(市场监管)所;三级网格责任人是网格工商(市场监管)干部。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划定管辖区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理清市场监管职责,创新属地监管方式,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工作出发点,依法行使职权,防止监管真空。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辖区无死角、监管对象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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