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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河长制”工作获国家水利部表扬
本报讯(记者 陈涛)
近日,国家水利部编发“简报”,刊发《陕西省安康市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介绍安康市推进“河长制”工作亮点,并将安康市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与其他省市共享,供各地学习、交流、借鉴。
简报从七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安康市的经验做法:抓工作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把“河长制”作为推进脱贫攻坚、追赶超越、改善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来抓;先后三次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开办专栏,制作宣传片,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积极探索“河长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抓保障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警长”,市、县、镇、村四级工作责任体系;抓典型示范,树立工作样板。开展市级示范河流和示范县、示范镇创建活动;抓河长履职,做到以上率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河长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挂帅,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抓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截止7月10日,全市开展涉河矛盾纠纷排查1300余次,排查问题隐患140余起,现场整改落实120余起,联合执法检查360余次;抓制度建设,强化考核问责。建立了工作会议,督查考核等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问责问效和生态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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