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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烽源煤矿)资源整合项目(0.60Mt/a)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烽源煤矿)资源整合项目(0.60Mt/a)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接近尾声,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地点及性质
  工程名称: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烽源煤矿)资源整合项目(0.60Mt/a)
  工程性质:整合
  建设单位: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白水县城关镇苏家村
  2、项目概况
  烽源煤矿整合后建设规模为0.60Mt/a,服务年限为16.2a。矿井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整合后井田面积为6.5659km2,全井田采用两斜一立开拓,整个井田划分为前后两期开采。前期开采5号煤一盘区、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6号煤一盘区、二盘区和10号煤层资源;前期服务年限为13.7a。后期开采5号煤五盘区、六盘区以及6号煤三盘区和四盘区;后期服务年限为2.5a。开采顺序为“先采近后采远”,矿井投产时回采5号煤一盘区,采煤方法为长壁高档普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井巷工程、地面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包括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的处理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和正常运转后,将会产生和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并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在设计中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采取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从而保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发展。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烽源煤矿)资源整合项目(0.60Mt/a)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要求;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比较小。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后,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烽源煤矿)资源整合项目(0.60Mt/a)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工程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介于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打电话或发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烽源煤矿)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09133007
  邮编:71560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109250115;
  电子邮箱:553948691@qq.com
  邮编:71600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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