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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公安局圆满完成废旧爆炸物品集中销毁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喜林 通讯员 刘威)为充分展现我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效,全面铲除枪爆源头祸患,坚决遏制持枪、爆炸犯罪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按照宝鸡市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的“集中销毁枪爆物品活动”,月30日上午,眉县公安局顺利地对近两年来收缴的各种废旧爆炸物品及过期民用爆炸物品集中统一销毁。
  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眉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和收缴各类爆炸物品,成效显著。收缴的爆炸物品被暂存于临时保管场所,安全系数低,不确定因素多,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确保此次“集中销毁枪爆物品活动”安全进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峰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销毁工作方案;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海啸与副局长汶晓林多次实地勘探三个备选场地,最后确定眉县营头镇倒回沟为销毁场地。为保证销毁作业安全实施,县公安局聘请陕西鸿安爆破公司,对收缴的爆炸物品实施集中销毁。6月30日,县局抽调治安大队、巡警大队、营头派出所、鸿安爆破公司专业爆破人员近20人组成销毁爆炸物品工作组执行销毁作业任务,县局副局长汶晓林现场指挥,现场巡警大队在周边设立4处警戒哨,确保无人员、车辆进入作业区域。经工作人员对废旧炮弹的品种、性质、状况进行再次确认后,上午10时许,爆破作业人员分两次执行销毁作业,随着两声巨响,销毁工作安全、圆满结束。本次共销毁航空炸弹2枚、82迫击炮弹3发、手榴弹4枚、子弹120发及部分过期炸药、雷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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