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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行“互联网+登记”模式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
本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郑爱民)
7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全力创新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全国领先、具有示范意义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动互联网+登记”新模式。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就是以工商微信公众号为入口,在移动端进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无纸化、无介质、无收费办照;全程电子数据交换,各环节存迹留痕,形成安全可控、运行稳定的登记新体系。”陕西省工商局个体处处长韩英豪介绍。
据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县(市、区)工商(市场)分局审查办理,个体工商户由工商(市场)所审查办理。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身份无介质实名认证,主体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公示电子营业执照信息,保存电子档案等流程进行。申请人通过微信上传身份证照片、刷脸,比对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实名认证。主体名称自主填报,系统自动查重比对后,生成拟使用名,在设立审核时一并审查。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签署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的电子承诺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审核,并据此登记。登记后,辖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核实的,可采取实地勘验、寄送专用信函等方式,对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对虚假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处置。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绑定申请人的实名微信号,发放微信版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均可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和验证。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结后,系统自动封存申报、审核材料,生成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开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及时完善流程,对成功提交设立申请的材料,要在2个小时内办结。同时要推动建立各部门参与、分工合作、互通互认、共享共用的联动机制,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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