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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打造“阳光警务”提高执法公信力
本报讯(记者 陈超)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警务改革,打造“阳光警务”,促进法制公安建设,切实提高陕西省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6月22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进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
“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于2016年5月1日上线运行。据了解,运行一年来,陕西省公安机关案件警情公开776578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78981份,公开率为92.82%;发送告知短信1090454条,系统查询访问量709073人次,查询案件进展情况25985人次;接到群众投诉687起,公安机关反馈686起。
为了更好地方便和服务群众,该系统设计了“五公开一投诉”六大功能模块,即:刑事、行政案件警情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法律、法规流程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及投诉。
报警人可查询所报刑事、行政案件警情的处理情况,可查询案件的受立案、办理进度和处理结果以及涉案财物处理等情况。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安机关在接受报警或报案后24小时内,会向当事人手机发送一条受理查询编码。群众只要登录查询地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点击“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相应模块,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编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如遇报警后公安机关未处警、72小时内未收到查询编码或对案件办理有意见,群众可通过系统进行投诉。办案部门3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未向当事人回复,系统将自动提交上一级警务督察、法制部门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做到了群众投诉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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