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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微型消防站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
  2017年,平利县公安局投入资金10万元,于17年5月在兴隆镇马鞍桥村建设完成全市首个扶贫村“警务室”和“微型消防站”。落实常驻民警一名,辅警两名,扶贫村警务室达到“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备、有网络、有通讯工具、有警力、有台账”六有标准。“警务室”+“微型消防站”启动运行以来,严格落实“5+1”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开展服务群众、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脱贫攻坚安全保障六项工作职责,使警务室真正成为家门口的派出所。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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