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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消协提示:老年人组团旅游谨防超低价
本报讯(记者 陈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旅游消费已成为当前消费的热点。同时,老年消费者对旅游消费中存在消费陷阱难以辨别,旅游组团消费投诉也时有发生。为了增强老年消费者旅游消费保护意识,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示,老年人组团旅游谨防超低价。
组团慎选旅行社谨防超低价组团游
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可通过查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判断旅行社是否属于正规旅游企业,如有疑问可通过属地旅游部门查询;网上组团旅游时,要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查看该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及旅行社客服和省、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信息等;出境旅游要查看《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出境旅游”字样等。
老年人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和相对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在旅游过程中的花费较小,很多旅行社利用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用超低价组团来诱惑老年旅游消费者,但到了目的地迫使消费者购买质差价高的保健品、玉器等自身不需要的商品。所以,老年消费者在组团旅游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除了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进行考量外,还需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等内容,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以免造成损失。
拒绝收取附加费注意留存消费凭证有些旅行社因60岁以上老年人消费能力有限,向他们收取旅行团费以外的附加费用。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除非旅行社提供了比其旅游内容更多的服务或旅游者主动要求的,否则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如附加费用等。老年旅游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看、多想、多问,对不征得消费者同意收取旅游附加费等不合理费用的应当明确拒绝。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切莫轻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将其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条款,应格外留意。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一定要据理力争,要求对方修改,并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后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和相关缴费凭证,一旦发生了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消协组织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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