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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园区
  本报讯(记者 魏建军 胡翠玲)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陕西将开展“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本次评选表彰不设名额限制,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均可参与。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由陕西省人社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为了鼓励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获得“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表彰奖励信息汇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年内不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年度自查备案资料,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其社保费的缴纳进行稽核;本单位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作为评选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本次评选共分4个阶段,分别是:企业和园区自评(7月1日-7月31日)、分级申报(8月1日-8月31日)、组织考核(9月1日-9月20日)、审议评定(10月9日-10月31日)。为了帮助企业(工业园区)开展自评,将创建标准逐条予以量化,本单位行政部门和工会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通过自评可以精准反映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存在的问题。为了方便企业(工业园区)申报,本次评选不再要求出具相关单位的证明,不再要求准备多份申报材料;企业(工业园区)可就近向各市(区)人社局申报,也可向陕西省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申报。评选材料电子版和受理申报单位联系方式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haanxihrs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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