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工业
第04版:环保
第05版:文化
第06版:医疗健康
第07版:评论
第08版:娱乐 专刊
标题导航
全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陕西为秦腔代表性传承人授牌
陕西1046处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保护管理有法可依
名称代表企业文化
陕西全面开展抗战文物调查工作
拾取散落于秦地的瑰宝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1046处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保护管理有法可依
本报讯(记者 魏建军)
6月8日,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组织召开了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座谈会,向社会公众展示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规划成果,这标志着陕西省104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保护管理规划全覆盖。此举对文物保护单位日常保护管理、明确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具有全国性的创新意义。
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周萍对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历程进行汇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陕西省文物局组织编制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是一次具有前瞻性的探索,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工作。管理规划的编制紧扣文物保护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开拓性,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填补了保护管理的空白,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参加会议的各地市文物局分管领导也标示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划的具体内容,尽快落实管理规划的各项措施。
为了更好地解决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矛盾,使文物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陕西经济大发展、大繁荣,陕西省文物局2013年启动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国首次实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全覆盖,对文物保护单位日常保护管理、明确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具有全国性的创新意义。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陕西省内104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092本保护管理规划成果。编制工作秉承“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原则,突出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着力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边界和管理规定,确保每处文物保护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项工作是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保护管理方面开创的新型工作模式,是对当前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有效应对。此举是陕西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制定的具体措施,对全面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切实提升文物管理水平、协调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