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专刊
第04版:专刊
标题导航
丝博会亮点提前看
陕西举办庆“六一”幸福家庭朗诵会
让孩子的微笑没有缺口
陕西省将加强高污染类企业登记监管
航天四院可变流量固体冲压发动机达国际先进水平
陕西多项全民活动迎接“世界环境日”
凤县现代农业引领群众增收
眉县教体局力抓党建实现教育追赶超越
陇县群众“身后事”关怀机制称人心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省将加强高污染类企业登记监管
本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郑爱民)
5月27日,陕西省工商局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履行工商职能,切实加强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类行业企业登记监管工作,积极服务全省铁腕治霾行动。
根据部署,陕西省工商部门将从严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关,严格前置审批事项审查,积极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加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等八个方面加强登记监管。
通知明确,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钢铁、水泥、煤化工、冶炼、印染、矿山采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等高效能、高污染、产能过剩和资源性企业市场准入的审查力度,严格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注册;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手续、前置审批手续失效或不全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对属于后置审批事项的,向申请人告知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另行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资格,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生命科学、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可以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积极引导企业退出高消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类行业,更多地进入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进入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领域;对高消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类企业不按时年报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高消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类企业,依法及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高消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类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后,严格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长期未经营且符合吊销条件的高消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