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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正义的出发地
2015年,我成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因参与新闻宣传工作,我时常跟随同事们办案,有机会去观察基层法治实践。
基层法院一直处于定分止争的最前沿,长期以来处理案件多、司法实践丰富,而派出法庭的办案数更是占到了基层法院相当大的比重。我所在的法院共设8处派出法庭,其中最远一处,从城区开车一路走高速,也得近一个小时。很多同事每天早早出发,往往一个工作日少则要开三四个庭,案子多时“以庭为家”,至于加班写判决、间隙做调解,更是家常便饭。然而,这些细节看似微末,却映照着法院人的执业初心,还关乎法律正义的及时实现。
以往基层法官办案,大多存在判决难、执行难等问题。因为一方面既要准确适用法律,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乡土实际。针对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等极具生活典型性的案件,法官有时也会来到村委大院或者瓜田豆棚,挂起国徽,摆好桌凳,召集当事人和街坊四邻,利用现场释法和乡邻舆论,解决百姓看似芝麻绿豆但却切切实实影响着当事人生活的矛盾瓜葛。
在一个赡养纠纷案件中,老人年逾八十,育有二子一女,子女们虽都有赡养能力,但谁也不愿赡养老人。经了解,造成现在僵局的原因,在于长子对老人有成见,素不往来,弟弟妹妹纷纷效仿。承办法官几番寻找,在村委大院开庭前,经过两个钟头的规劝,让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渐消除,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说服弟弟妹妹共同轮流赡养老人。同村两例赡养纠纷也因该案的示范效应,得到了妥善化解。法治理念,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巡回审判中播进了百姓的心坎。
法院,既是矛盾纠纷的集聚所,也是法律正义的出发地。而法官这一职业,就是通过公正地执法办案,将法治的暖流点点滴滴汇入世道人心。值守于司法最前线,让我倍感“压力山大”的同时,也不胜荣幸。无论大案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基层法院人的法治梦,也是我们共同的中国梦。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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