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型保障房小区环境优美 通过多年努力,西安市构建了以租赁型保障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16年底,已全面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轮候计划,累计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56.12万套。已解决43.73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基本实现了住房保障城乡均等化。
据介绍,今年西安市计划提供25962套保障性住房,涉及10个保障项目,符合标准的个人、家庭均可申请。在配租过程中,将优先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的住房分配。享受基础租金的80%及基础租金标准家庭在剩余房源中进行摇号分配。
矿山路(二期)租赁型保障房(702套)、雁鸣家园(二期)租赁型保障房(730套)、王家棚租赁型保障房(5201套)、向阳沟租赁型保障房(3000套),共计9633套,目前正在分配之中。
【租赁型保障房的这些问题您了解吗】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有哪些保障方式?
租赁型保障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符合租赁型保障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租赁补贴是指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行租赁社会住房,由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核发的货币补贴。实物配租是指政府提供住房,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并按照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收取租金。
2、哪些个人或家庭可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租赁型保障房供应对象为本市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且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中等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两人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上浮10%,单身人员收入标准上浮20%。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享受租赁型保障房待遇的准入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住房建筑面积与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人数的比,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人数包括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口(包括农业人口)。
3、申请租赁型保障房需提交什么材料及审批时限? 据悉,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包括: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其中社区4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公示,街办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区住房保障中心11个工作日完成终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10个工作日完成六部门联审和备案。
如果受保障人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的;或不符合低收入标准的;或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租赁型保障房保障面积标准的,都将停止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