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综合
第02版:综合
第03版:通信
第04版:农业
第05版:商洛之窗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专刊 广告
标题导航
西安“十三五”末将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汉中勉县春茶采摘季 高山万亩茶园飘香
陕西猕猴桃全程机械化械化
严打"地沟油"犯罪 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广东提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陕西将严查借设施农业用地从事经营性项目
传统农业产业如何破茧成蝶?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将严查借设施农业用地从事经营性项目
近日,记者从全省土地例行督察动员会上获悉,面对当前设施农业发展中出现的突破用地政策界限导致项目“非农化”突出、用地效率不高、规范用地监管滞后等诸多问题,今年陕西省将着力抓好设施农业用地的整改监管工作。
据了解,2016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西安、商洛、宝鸡、渭南、咸阳5市20个县区的农产品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发现,当前陕西省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以假借设施农业之名而从事乡村旅游、观光、餐饮等涉嫌改变设施农用地性质;违反设施农用地政策,超面积建设附属设施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陕西省要求各地以该省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深入进行用地政策宣讲,积极推行全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科学制定设施农业用地规划,对于适合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片区,要因地制宜提前预留一部分土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建设区;要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集中共同兴建晾晒场、农机农具库、存储加工等附属设施,促进设施农业用地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对于有发展乡村旅游需求的地市,鼓励其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
此外,陕西今后将对从事蔬菜大棚、现代化设施温室大棚、家庭农场、采摘农业等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的“大农业”项目,优先予以备案,并在用地相关环节给予优先保障;而对于假借设施农业建设名义,违法圈占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从事休闲旅游度假村、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性项目的,则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乔佳妮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