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副刊
第04版:看天下
标题导航
陕西稳居全国第一水果大省
图片新闻
陕西搭建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平台
30家企业被清出陕西建筑市场
宝兰高铁全线轨道铺通进入开通运营倒计时
702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搭建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平台
为有效预防和惩治社会救助领域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自今年5月1日起,社会救助失信信息将被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和单位失信记录。
个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虚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家庭成员健康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等情况,骗取社会救助金或服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名顶替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社会救助金或服务;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骗取社会救助金或服务;通过托管、转移、出借、出让或直接利用他人身份等方式,规避由本人实际拥有、使用或受益的车辆、机械、土地、房产等大宗资产和商业经营行为;通过贿赂、胁迫、殴打、辱骂等不正当方式影响、干扰和阻挠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以及参与配合调查评议的其他相关人员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单位失信行为认定条件为: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发现本通知规定范围的单位对象为个人对象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根据规定,社会救助失信人员,5年内进行各项民事、经济和公共服务申请等社会活动时,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和金融、公共服务机构等单位可根据失信情形给予相应禁止、限制或拒绝提供服务等。
周明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