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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发布
陕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思考调查报告
    本报记者 黄改霞
    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了《陕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思考调查报告》。据调查显示,在调查的330户农户中,有285户农户都选择填报身边存在土地流转情况,占全部被调查户的86.4%,这说明,目前陕西省的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是遍地开花,十分普遍。但是在本次调查的农户里,共有耕地3358亩,其中2049亩为自有耕地,仅有1309亩为流转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39.0%。 
    土地流转程序欠规范收益有待提高
    此次调查在11县(市、区)(户县、耀州区、陇县、临渭区、华阴市、蒲城县、宝塔区、略阳县、西乡县、绥德县、洛南县)进行,共随机抽取了33个行政村,对330户农户开展了无记名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回收率达到100%。调查内容主要是围绕农户基本情况、土地流转政策、家庭经营收入情况、承包土地流转情况、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情况等方面开展。
    据调查显示,目前农户对当前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普遍不高,161户农户不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占总被访问农户的48.8%。同时,目前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在被调查的农户里,只有190户填报在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存在最基本的书面流转协议,仅占到57.6%。在土地存在流转情况的被调查农户里,只有11户是耕地收入较低把承包土地流转出去的,其余因家庭劳动力缺失而无力耕种、自己外出无人耕种和强制流转的农户数量几乎相同,并不是因为耕地收入低才造成了土地的流转。
    同时,家庭承包土地去年平均每户每亩年收入约为2165元,每人约496元。每户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每亩年收入大约是1273元,每人约286元。而同期陕西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96元,其中家庭经营净收入为3058元。目前陕西省农民通过承包土地获得的收入还不足家庭经营净收入的两成,而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收入更不足一成。 
    土地流转中介发展缓慢承包土地占27%
    在被调查的330户农户中,承包土地自己独自耕种的只有89户,占到全部调查户的27.0%。剩余的七成被调查农户的承包土地都存在流转情况,其中62户的承包土地已经全部流转出去,占18.8%。
    据调查显示,选择企业作为土地流转的第一手对象的有109户,占45.2%。土地流转的农户里,136户是通过村委会引导从而进行了土地流转而获得收益,占56.4%;通过自己主动联系进行土地流转的有56户,占23.2%;流转对象主动接洽商谈的有39户,占16.2%。同时,96.3%的被调查户认为目前承包土地的流转程序还是很容易和比较容易的。64.3%的农户土地流转采用的是出租的方式,23.2%的农户采取的是转包的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农户占到77.2%的较大比重,五年以上的长期出租的农户占55.6%。
    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将土地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联结起来的中介组织。中介机构通过招商,把土地承租给有经济实力、有经营能力的企业或大户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增加农民收入。但是从调查数据来看,目前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机构还处于发展初期,在被调查的农户中,只有约2成的农户所在地区存在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同时,超半数以上的农户均认为中介机构是有利于土地流转的。 
    土地流转农民的收入难以得到保障
    据调查显示,约五成被调查户的村集体存在未分包给村民的土地,而同时,73.2%的未分包土地已经被村集体进行了流转,只有24.0%的农户获得了这部分流转收益。
    由于经济增长和物价因素,粮食价格逐年提高,农户收益不断提高。但流转土地年限都比较长,收入价格并不能随之同步提高,甚至出现流转收益远小于种植收入的情况。一些承包公司或大户的承包费是否能及时到位也是未知数,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就难以得到保障。造成农民认为土地流转费过低,长远的土地流转效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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