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陕西出台高校学风建设细则
教师学术不端或被辞退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出台《陕西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其中规定,高校要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学术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已经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公开事实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
    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等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当事人将受到终止或撤销相关科研项目,辞退或解聘处理;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给予相应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张昕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