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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记者 陈超 通讯员 赵彦衡)春节本应是享受家人团聚最幸福的节日,但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胡女士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惧怕和忍受不了儿子儿媳的恐吓和长期谩骂、殴打,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向长安区法院递交了关于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申请人胡女士表示,其儿子刘某及儿媳赵某因家庭琐事长期谩骂、殴打她和身患残疾的孙子,派出所为此曾多次出警处理过,但二人仍不思悔改,迫使祖孙二人不得不在外打工,有家不能回。2月2日,因为要祭奠去世三年的刘某爷爷奶奶,双方再次产生矛盾。胡女士无奈于次日向长安区法院申请签发人身保护令,请求禁止刘某、赵某殴打、威胁她及其孙子,并责令刘某、赵某迁出申请人住所。
    长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组走访调查。经查双方当事人家庭长期存在矛盾,发生过打架事件,派出所也曾多次出警,现胡女士被迫长期在外打工居住,被申请人刘某、赵某自婚后与子女在村中居住,无其他居所。
    2月10日,承办法官根据胡女士申请,依法签发了长安区法院今年以来首份人身保护令:禁止刘某、赵某殴打、威胁胡女士及相关近亲属。同时考虑到胡女士现长期在外打工居住,刘某、赵某无其他居所,故对胡女士提出的责令刘某、赵某搬出胡女士住所的请求不予支持。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双方所在村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及时送达了人身保护令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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