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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本报讯(记者 陈超)日前,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从2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等机构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据悉,主要检查“一法四规”公布施行以来各地建章立制情况,重点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措施和“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医疗服务和监督执法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加法制观念,集中对辖区内各类预防保健和医疗机构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培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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