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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判处罪犯2.69万人
比2015年下降5.94%
    本报讯(记者 凌旎 狄西方)“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9.70万件、办结47.01万件,分别上升16、69%和19.13%。其中,省法院受理6205件,办结5880件。”17日下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闫庆文在陕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
    2016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9万件,判处罪犯2.69万人。较之2015年判处罪犯人数下降了5.94%。审结黑社会性质、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146件,“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案件6641件,拐卖、性侵妇女儿童案件551件。审结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案件453件,为受害群众换回损失3.18亿元。严惩食品药品犯罪,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58件。判处184位未成年被告人缓刑,裁定1.93万名罪犯减刑或假释,促进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今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服务全省追赶超越工作大局,依法审理现代农业、新兴产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案件,促进“三去一降一补”有效落实。完善财产查控体系,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推进“查冻扣”无缝对接,使失信被执行人及财产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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