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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对创业投资进行风险补偿
    日前,为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西安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推动创业投资环境的健康发展,西安市出台《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暂行)》推动创业投资环境健康发展。
    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是指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最终回收的转让收入与退出前累计投入该企业的投资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损失补偿。根据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相关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所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将分别按不超过单户企业实际投资损失额的30%、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风险补偿的申请时效原则上在创业投资机构存续期内,且最高不超过投资行为发生后的5年内。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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