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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质监局上季度抽查66批次烟花爆竹产品
近两成烟花爆竹不合格
近日,陕西省质监局组织抽查了渭南、宝鸡、汉中、安康地区36家生产企业的66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率近两成。
2016年第4季度,陕西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第4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产品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等6大类17种产品。
室内加热器共抽查西安17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其中29批次合格。抽查发现平原电器“菊花”商标取暖器不符合标准要求。
沙发类共抽查西安、咸阳地区29家生产及经销企业的30批次沙发产品,其中24批次合格,西安市美力家家具有限公司沙发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烟花爆竹类共抽查66批次,合格率为81.8%,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烟花爆竹产品的药量、引燃时间、引火线牢固性、计数误差、烧成率、结构尺寸、燃放性能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市质监部门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任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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