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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倒卖个人信息被刑拘
陕西洛川县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利用掌握公安数字认证书之便,非法倒卖个人信息获利,被安徽警方查获。这是全国首例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倒卖个人信息被刑事拘留的案件。
调查显示,洛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工作人员孟文耀从事故中队内勤处领到本人的公安数字认证书后,因不能熟练操作电脑,便没有更改证书登录密码,将数字证书放在办公室,由其所在的事故中队第三小组全体人员工作使用。
今年7月26日至8月底,事故中队第三小组临时工王昕超利用公安数字认证书,在公安网上违规查询两千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15000余元。
王昕超因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被安徽省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交警大队将王昕超予以辞退。同时对公安数字认证书持有人、事故中队长、分管事故中队的副大队长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谈话诫勉处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武 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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