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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特困人员患11种疾病进行集中救治
    本报讯(记者 庞玲玲)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2016-2018年,对陕西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国贫、省贫)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同时,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个人自付困难者大病补充医保解决
    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顺序,明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联动报销比例,报销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对于列入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现行报销政策执行。对于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在现行的大病报销政策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按政策给予救助,个人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通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予以解决。 
    推行“一站式”结算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市域和省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省级定点医院
    陕西省确定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院;确定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为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疾病的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院。
    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 
    在专项救治过程中,在县级医院无法治疗的疾病,需要转诊至上一级医院,在上级医院进行相应诊治,病情缓解后,转回县级医院继续管理。流程如下: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
    签约服务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专病救治的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诊疗服务→对可以纳入的,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签约→建立专病档案→按签约内容开展日常治疗、体检、健康管理。
    上转患者流程:专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联系上级医院→上级医院专科医师确定患者确需上转→县级专科医生开具转诊单、通过信息平台与上转医院共享患者相关信息→将患者上转至上级医院。
    2.上级医院服务流程
    初诊患者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可以纳入的患者转至县级就诊→定期派专科医师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巡诊、出诊,对诊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接诊上转患者及下转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患者经治疗稳定、符合下转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联系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开具转诊单、通过信息平台与下转医院共享患者相关信息→将患者下转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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