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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
    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陕西确定在20个贫困县进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省级示范县试点工作,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农业综合、果业、畜牧、茶叶、现代种业等35项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实行统筹整合。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近期,陕西省政府结合2015年全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将全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区)全部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目前已确定20个县为整合试点省级示范县。
    《意见》要求要加大对贫困县(区)倾斜支持力度,省、市两级财政要在增加扶贫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贫困县(区)倾斜,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在中央层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等21项的基础上,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发展专项资金、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资金等35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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