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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西安市质监局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西安市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规范》针对人员管理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使用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电梯分布在不同区域或地点的,应按楼盘、管理区域等分别配备至少1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30台(含30台)电梯至少配备1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维保单位实施救援,报告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有关部门;电梯使用期间值班室应有人员24小时值班,对电梯故障、受困求救以及乘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您可登录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查询标准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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