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陕西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就业培训范围
    本报讯(记者 魏建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陕西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出台文件,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全省就业培训对象范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戒毒所期间可以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认真做好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从师资、教材等方面给予大力配合,开展了“送技能进高墙”等一系列活动。此次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全省就业培训对象范围,是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通过培训,将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对于帮助他们戒毒期满后回归社会,实现再就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于巩固戒毒工作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2016年,结合社会需求,共计划开展汽车美容、烹饪、电工、足疗等十余个职业(工种)培训,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颁发相应等级证书,方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走上就业之路。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