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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出台办法
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办法》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
    根据《办法》,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办法所列责任内容,造成一定后果的将被追责;如涉嫌违法犯罪,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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