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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标准更新了
新《危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危标》)将正式施行。23日,《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16版宣传贯彻座谈会在西安市召开。记者采访了新《危标》的参编单位—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
    据介绍,《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最初制订于1986年。作为我国房屋危险性鉴定领域的第一部技术标准,其发布实施至今已近30年。为适应危险房屋鉴定的发展和需要,在总结多年来的工程鉴定实践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对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这次《危标》的修订,是根据“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原则进行的。自2012年起,经过多次研讨,历时五年完成。
    与原标准相比,本次修订的内容变化很大,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既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修订了鉴定方法,将原来的三层次评定方法改为两阶段三层次评定方法,将地基与基础构件的危险性分开进行鉴定,更重要的是修订了综合评判方法,采用分层危险性鉴定及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鉴定法代替了原来的模糊综合评判法,较好地解决了评判计算相对复杂及原评判方法存在的不足,使评定结果更加合理。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是此次《危标》参编单位之一,同时也是全市唯一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
    市民如果发现自己居住的房屋出现地基塌陷、墙面裂痕等危险情况,可以根据《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直接委托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进行鉴定。服务咨询电话:029—87617785(工作日期间拨打)。王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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