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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1000元
记者13日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获悉,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治污减霾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该市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100至1000元人民币奖励。
据介绍,《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25类。涵盖了机动车、垃圾清运、河道管理、生物质及废弃物焚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小电镀、小染料、小农药、小造纸、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以及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三个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向西安市治污减霾办来信举报。
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有协助查明环境违法行为的义务。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100至1000元人民币奖励。重大环境污染举报,根据情节予以重奖。
此外,举报受理、查处、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对举报人的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举报人的相关资料和个人信息,若出现泄露信息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阿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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