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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出台文艺创作扶持办法
每年100万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创作
    本报记者 刘宏良
    铜川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铜川市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从今年开始,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重点文艺精品创作。这是铜川市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必将极大地激发市域内外文艺创作者的热情,让文艺工作者更具底气,让铜川的文化发展更加自信。
    扶持门类广,让文艺创作全面发力
    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的范围为,铜川市文艺创作单位(个人)或市域外单位(个人)以铜川历史文化和发展实践为题材创作的文艺作品。门类包括文学、戏剧、影视、美术、书法、摄影等。符合下列条件的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均可申请扶持:一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二是体现时代精神,反映重大现实或历史题材,突显铜川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三是具有完善的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具备实施的基本条件和经费保障;四是正在进行创作、拍摄或已经完成创作、拍摄任务的作品;五是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铜川市文化繁荣发展和文艺人才培养;六是创作导向正确,文化影响力强,对于提升铜川美誉度和影响力有重要推动作用。
    投入资金多,让文艺创作更具底气
    该《办法》规定,每年由市财政列入预算100万元,用于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每年组织实施一次,每年扶持5—10个项目,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扶持标准为:电影、电视剧每部不超过20万元,舞台剧、广播剧每部不超过10万元;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每部不超过10万元;动漫影视作品每部不超过5万元;影视剧本、舞台剧本每部不超过5万元;长篇小说、报告文学每部不超过3万元;其他门类为1—3万元。
    该《办法》的出台,是铜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文化引领”战略的政策体现,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一是通过深化改革制定扶持办法,使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更加规范化、更有目标性;二是扶持项目明晰,扶持标准明确,使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更加明细化、更具操作性;三是创作扶持将进一步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增强他们通过创作实践、体现自身价值、实现创作梦想的信心和决心。
    创作氛围浓,让文化发展更加自信
    近年来,铜川依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先后成功创作了秦腔现代戏《照金这片天》、大型情景乐舞《耀瓷丰韵》、话剧《绿梦》、歌曲《药王山的传说》、《铜川谣》、大型组歌《照金岁月》、陕西快书《陕西好人美名扬》、人文历史纪录片《唱支山歌给党听》等一大批文艺精品。其中,歌曲《铜川谣》、小说《塬上》和秦腔剧《照金这片天》获得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长篇小说《塬上》、话剧《绿梦》、纪实文学《照金往事》获得陕西省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
    加大对文艺精品的扶持与奖励,设立了铜川市星辉文艺奖和铜川市重大文艺精品奖,先后拿出40万元奖励了陕西快书《陕西好人美名扬》、小说《上王村的马六》等60余部有筋骨、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先后拿出600万元,重点扶持了秦腔剧《照金这片天》、话剧《绿梦》、大型组歌《照金岁月》、电视剧《陈炉古镇》、人文历史纪录片《唱支山歌给党听》等艺术精品创作。
    随着铜川独特文化元素不断被挖掘、开发和利用,铜川文化影响力的不断增强,以铜川文化元素和发展实践为题材的创作会越来越多。新《办法》的出台,为推进铜川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注入了一支“强心针”。这将极大地满足文艺创作者的需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人民,自觉肩负起文艺工作者的使命和担当,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较强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的文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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