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工业
第04版:环保
第05版:旅游
第06版:医疗健康
第07版:评论
第08版:专刊
标题导航
西北首个帕金森病公益服务平台成立
拔罐红了,中医赢了吗?
里约奥运让拔火罐成为“新宠”
防范骨质疏松健骨操全国推广启动
国家卫计委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设帮扶人
“秋老虎”炙烤西安 民众“冬病夏治”倚石“热疗”
花旗参乌鸡汤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卫计委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设帮扶人
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两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
据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根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
《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吸收计生协会员、家庭医生或志愿者作为村(居)级帮扶联系人。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干部要联系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通知》明确,联系人要明确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当联系对象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随时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得帮助。联系人要根据联系对象的需求,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经常联系慰问联系对象,开展精神慰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联系对象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逢重要传统节日,要以联系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慰问和关怀工作。
马金凤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