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通信
第04版:农业
第05版:商洛之窗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看天下
标题导航
物价走势传递中国经济积极信号
7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1.8%
上半年土地出让面积和成交款双增
个税改革有望加速
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比降至近20年最低
公告
公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税改革有望加速
以家庭为征收单位或可期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启动,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可能下半年出台。”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李永刚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
李永刚指出,我国先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存在两个主要缺陷,一是主要以个人为所得税征收单位,而不是以一个家庭为所得税征收单位。中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这样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二是原来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譬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对记者表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是分类进行,共有11大类,每类按各自方法征税,同样数量的劳动所得,缴纳不一样的税,很不公平。下一步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目标比较明确,但先综合哪几类有不同的看法。就目前来看,工资薪资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先进行综合没有太大分歧。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从各国实践经验来看,实行综合税制的国家占绝大多数。据不完全统计,在110个国家或地区中,有87个国家(地区)先后采用了综合税制,比例高达80%。无论在发达国家、新兴国家、还是在转型国家、发展中国家,实行综合税制相当普遍,其中既包括美国、英国等达国家,也包括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还包括新加坡、台湾等新兴国家和地区。
李永刚认为,下一步将要出台的所得税改革方案,或许会在以下两个方面有大的改革与变动。一是新的所得税征收方法有可能以家庭为征收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二是新的所得税征收方法会体现出对不同家庭抚养系数的差异,和体现对家庭房贷利息的必要扣除。
“改革的目标是让社会更加公平。国际税收竞争很激烈,建议个税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边际45%的税率应该下调。”杨志勇表示。
孙华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