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通信
第04版:农业
第05版:延安之窗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看天下•专刊
标题导航
国内最快动车首次配属西部地区
航天大力士 西安点火成功
陕西省工信厅依法监管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游客遭强迫购物可退货款
陕西2016年教师“国培计划”公布
陕西太阳能光伏产业同比增长112%
陕西将中水资源纳入城市供水资源体系
西安农家乐禁售野蘑菇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将中水资源纳入城市供水资源体系
●可用中水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新鲜水资源
●鼓励用水量大的企业自建中水设施
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水设施建设促进中水回收利用的意见》,明确将中水资源纳入城市供水资源体系。能使用中水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新鲜水资源。
意见明确将中水资源纳入城市供水资源体系,统一配置。能使用中水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新鲜水资源。将中水回收利用率列为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考核指标,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从今年起,陕西省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要同步配套建设中水生产设施。鼓励和引导火电、热力、化工、造纸、印染等用水量大的企业自建中水设施或使用城市中水,企业生产尽快全部使用中水。鼓励城市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房小区、住宅小区,配套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十三五”期间,省上每年选取2至3个中水建设项目作为省级示范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各市、县、区及各部门要将城市中水设施建设和促进中水回收利用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社会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PPP模式、混合所有制、资产收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中水设施。
刘艳芹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