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做公益岂能敛财做生意
    把好事办砸、让公益事业蒙上铜臭,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要说最知名的“前车之鉴”,当然非“牙防组”莫属。牙病的宣传预防本是利于公众的好事,牙防组却靠着“认证”二字牟取商业利益。
    三部委宣布退出活动、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谨防上当受骗,这就像是卫生部2007年撤销牙防组,可以说是及时踩了刹车。但事到如今,仅仅宣布“退出”似乎还不够。
    其一,不得不问,好好的公益活动怎么走到了这一步?究竟该由谁为此负责?如果有人未获授权而打着中央部门的名义骗钱,是不是涉嫌刑事犯罪?其二,政府部门为了公众健康或者安全而组织公益活动,其出发点当然是好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为这样的公益活动制定出一套制度,以防再度掉进不同形式的商业陷阱?
    拿小黄帽或者校车来说,相关部门需要做的或许只是制定一个规则与标准,至于各区域、各学校到底要购买哪一款帽子或者校车,则应该以招投标、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把每一个步骤都晒到阳光之下。换言之,“安全教育办公室”可以像牙防组一样撤销,但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类似的活动要怎样继续、怎样保持公益性,都需要更深入的思考和关注。
    庞岚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